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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州法院 2017-04-06 17:29
本是再婚的两老应互敬互爱、白头偕老,但年近60的韦老汉却痴迷传销,一心沉迷在发财梦中,将再婚后的家庭抛诸脑后,长期在外发展传销“事业”, 妻子、子女、亲戚多次劝解无效,妻子无奈起诉与其离婚。近日,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因传销导致家庭破裂的离婚案件。经过调解,双方达成离婚协议。
2017年1月3日,女方向法院起诉称:他们再婚后的夫妻感情一直不错,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。可就在几年前,男方加入了传销组织,被洗脑后认为一年可轻松赚数百万元。从此,男方就梦想发财,将家中不多的存款悉数投入其中,更是一心扑在所谓的“事业”上,长期在外不回家,对家庭不闻不问,完全没尽到一个男人的责任,全家人多次劝解均无悔意。
法院开庭查明:女方生于1968年7月19日、男方生于1957年11月7日,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15年3月2日登记结婚。双方均属再婚,未共同生育子女,无夫妻共同财产,无夫妻共同债权、债务。
韦老汉与前妻生育的儿子韦某事业有成,已在某开发公司任中层主管。开庭的当天,韦某在庭上下跪,声泪俱下劝父亲回头,不要离婚,并表示父亲在外面欠下的20多万元自已帮着还债,无奈父亲始终执迷不悟。
主审汤彩虹法官先做调解和好的工作,劝解被告及时回头,照顾好家庭,挽回婚姻。但被告表示对“事业”的持着、是一项成功的“事业”,与原告已无和好可能,执意离婚。在法官的组织下原、被告经过协商,达成上述离婚协议。
主审法官提醒,传销发展到今天,危害十分严重,害得许多人血本无归、众叛亲离、也害的很多家庭妻离子散、家破人亡。天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和无来由的馅饼,预防传销需要人们摒弃贪恋,理性思考。虽然传销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,越来越隐蔽,但随着执法部门深入打击传销,传销业已成过街老鼠,无处遁形。
(陈忠强 汤彩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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